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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要求二甲及以下医院只能采购国产
省级各部门:
根据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的通知》(川财采〔2015〕123号)的规定,在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论证,征得教育、卫生主管部门同意,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基础上,省财政厅制定了2017年度省级教学设备类与医疗设备类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,现予以公布。
清单有效期为一年,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。
在有效期内,采购人因实际采购需求国内同类产品无法满足,确需采购清单内进口产品的,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主管部门同意,无需再报财政部门审核。
财政部门核准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内的产品,仅表明允许纳入政府采购范围,如国内同类产品能满足采购需求,则应优先采购国内产品。
四川省财政厅